全院师生员工:
1、加强安全防范。对学院的各种安全设施、重点位置、所有的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。
3、注意交通安全。驾车的同志务必做到“开车不饮酒,饮酒不开车”,并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制的各项规定(赣农大办[2011]3号文),学院领导、共产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5、全院师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,团委学工办、班主任、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,正确引导,对学习困难、经济困难以及就业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关怀,并将发现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院领导。
7、学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对因思想麻痹,工作不力导制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